更新时间:2022.12.18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认: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确认;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协议确认; 3、合同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标的为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定作合同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合同约定; 2、合同没有约定的,以定作合同的承揽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地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没有书面合同的,以双方口头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争议标的确定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合同
无书面合同认定合同履行地的方法: 1、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2、必须依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 3、司法解释以程序法规定为原则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的规则。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是,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方式如下: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
不同合同的履行地确定方式有: 1、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2、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3、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4、其他标的,在履
民间借贷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借款合同中,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没有约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即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1、中介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有明确指向的中介标的时,以标的履行地或者所在地为中介合同履行地。中介结果是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即中介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指向标的全面实际履行。中介结果的实现可视为中介合同的履行,中介标的的的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