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
交叉管辖与并案管辖主要是存在概念上的区别:交叉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与检察院交叉的案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送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予以分工。并案管辖是指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数个案件,合并由同一个机关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租赁合同纠纷并不都是专属管辖。 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参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而其他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有协议管辖,以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如没有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地。
租赁合同纠纷管辖的确定标准如下: 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规定如下:一般根据被告来确定,即原则上是由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能算是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而不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合同各方当事人为了及时、有效解决纠纷,往往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如果合同中有有效的约定管辖的条款,
异地管辖和提级管辖的内容如下: 1、关于刑事案件异地管辖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地人民法院审判更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级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
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关系,因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的立案管辖和审判,都是审判权的落实,是重合的; 2、对于公诉案件,两种管辖的关系,实际上是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相互关系的反映。 立案管辖解决的
租赁合同纠纷并不都是专属管辖。一般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有协议管辖,以协议确定的法院管辖,如没有协议管辖,则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地。只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参照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3个地方各人民法院对这类运输合同纠纷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另外,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