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地是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争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
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
首先,如果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当事人的合同中无约定,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依其约定。
保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按下列办法确定,即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管辖;如果无协议的,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
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涉及不动产的买卖合同,提起诉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当事人可以对诉讼管辖地进行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民事诉讼程序法上,除非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外,买卖合同以交货地为履行地,而加工承揽合同则以加工行为地为履行地;买卖合同不以货物生产地为履行地,而加工承揽合同则不以是交货地为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