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就会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异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怠于履行职责的警察人员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徇私枉法罪。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刑法的基本价值追求,及时有效打击犯罪是人民警察的职责所在。警察未完成其职责,可追究其责任。
控告人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不当的,可以有三种救济方式:一是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二是请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三是提起自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
传销报警警察不立案的,可以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根据《》第条、第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
公安机关对报案人的报案,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而不予立案的,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
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就会立案。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异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
报警立案没结果的处理办法如下: 1、可以去可以到上级机关申诉,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警察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者找检察院申诉反映请求立案监督; 2、公安机关不受理案件,需要结合案件本身是否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是一
报了警立了案是否可以撤案,要根据情节来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当事人的银行帐户如果被公安机关冻结,此时,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在其调查完成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当事人的账户会及时被解冻。如果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则直到对应的案件结案为止,当事人的账户才能依情况解冻。因此,如果当事人并未涉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