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的差异: 1.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夫妻关系是依法受法律保护的; 2.夫妻关系是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夫妻关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 4.夫妻关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 1、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的冲突。 2、从夫妻财产制度内容看,近代产生过统一财产制和联合财产制等,但都有强烈的夫权色彩而逐渐不适用,目前主要有分别财产制和共同财产制的冲突。
劳动关系可以从下列方面来进行确认: 1、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动者的劳动是否是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
赡养关系应当确定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以及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收养关系的确定:行为人在满足收养条件的情况下要收养孩子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确定。如果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还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认定夫妻债务关系,即认定夫妻一方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形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者债务有一方事后追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
若夫妻一方死亡,婚姻自动终止,无需离婚,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
夫妻关系不和想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是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可以在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 2、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夫妻关系存续时间的界定是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属于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 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
收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且办理了收养手续后,就确定了收养关系,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应依法对其进行收养评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
根据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