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下列条款: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以及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
房屋首次办理产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与对方无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权利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即生效后的法律效力如下: (一)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股权质押法律关系中的质权人在其质权所担保的债权清偿期届满而未获清偿时,可以依法行使质权。 (二)质权人享有收取孳息权。 (三)质权人享有禁止出质人违法转让已设质股权。
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 3、股东会决议纪要;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等相关方面文件。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出租人应提供身份证、《房地产证》、房屋租赁合同、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等材料;承租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需提供: (一)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需要留原件。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规范的《
(一)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注销申请书(有抵押的还需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注销的证明) (二)购房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三)所有的买卖合同(有备案证明的还需提交备案证明) (四)注销原因文件 (五)承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新的名称等材料。
公司减资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