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为: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高于五万元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高于十五万元的;或者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高于十五万元的。
销售劣药罪既遂判刑标准的规定是:犯此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劣药需要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才构成本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
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销售销售伪劣产品的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为: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等。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
生产和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如下: 1、必须生产销售假药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尚未销售的情形;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的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但是已经销售了假冒伪劣产品所涉及的金额在乘以三倍后,和并没有销售的伪劣产品相加,总
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或者造成消费者轻伤或者重伤等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本
销售劣质产品的立案标准: 1、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2、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通常情况下,生产销售劣药罪一般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行为人由于生产销售劣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第一、由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致使人员轻伤、
行为人销售伪劣农药,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是有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的,构成销售伪劣农药罪,应当立案追诉。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