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2
公司债务承担具有的特点包括: 1、基于债权产生的附属权利(例如,抗辩权)以及从债务,也随债务承担而发生移转; 2、非公司股东的第三人依法认定为债务人; 3、公司债务承担具有的其他特点。
债权转让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
债务承担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发生变化。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
设立中的公司是一个能力待定的组织,法律特征表现是设立中的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的法律特征有: (一)营利性即公司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 (二)集合性又称社团性、联合性,即公司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共同出资所组成的社团法人。 (三)法人性又称社团性或独立性,是指公司作为一种企业组织,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债务承担有以下法律特征: 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发生变化。 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 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 4、必须有债务承担合同。
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债务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债务是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要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应当与对方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债务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法律特征如下: (一)上市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上市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法律特征,即股东人数的普遍性、股份的平等性、股份发行转让的公开性和自由性、股东责任的有限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等; (二)上市公司是符合证券交易所法定上市条件和
1、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集团公司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其法律地位为母公司(也称支配企业)。 2、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集团公司的组织形态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形态: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3、集体公司是混合型控股公司。除对子公司
公司债券的特点如下: 1、风险性较大。 2、收益率较高。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4、反映的是债权关系,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可以
一般的债务债权都具有的法律特征: 债权是请求权。请求权是指根据权利的内容,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为相对权。 债权的设立具有任意性。 债权不具有排他性。 债权具有平等性。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集团公司的法律特征如下: 1、是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