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期限一般是2年。刑罚执行完毕后,被告人最迟不能超过2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要受理案件。如下: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在刑罚执行完
关于民事抗诉的范围。必须明确的是,民事检察监督应当主要是“事后监督”,即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而不是“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或者“全程监督”。
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如下: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刑事案件中刑事抗诉书是由人民检察院来写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情况下,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再提出抗诉的时候,就应该制作刑事抗诉书。
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通过原审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 2、原审法院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3、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支持抗诉;认为抗
刑事一审抗诉案件程序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
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
检察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诉不受理时,可以向上一级的检察机关继续提出申诉,上一级的检察机关应该受理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并且作出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
刑事案件抗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实错误; 2、定罪量刑证据不确定,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的行
两者区别如下: 1.理由不同。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就可以上诉。抗诉必须是人民检察院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 2.提起方式不同。上诉的方式,既可以采用书状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抗诉的方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应当提交抗诉书。 3.上诉、
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抗诉案件再审规定是: 1、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理由成立的,可以申请再审; 2、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再审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开庭审理前撤回抗诉的,应当裁定准许。
法院不予受理的刑事自诉的案件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