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诉之后,是可以撤回的,是否准许撤回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决定。《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可以撤诉。撤诉应当符合的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
接到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以后,受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重点是审查原告申请撤诉的目的是否正当、合法)。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其申请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人民法院即应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经过审查,如果认为其申请所应符合的条件有所欠缺,尤其是
民事诉讼在开庭之前可以撤销,在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则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立案后是可以撤诉的,只要在宣告判决之前,原告都可以行使该项权利。并且,即使没有主动提出撤诉,如果出现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也会被视为撤诉。按撤诉处理的情况为: 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民事诉讼可以撤诉,在案件宣判之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是是否准许应当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撤诉,而原告经过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当事人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
不是的,一般申请撤诉必须由当事人提出,其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并且是自愿提出,而不是被动违心所致。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撤回申请的期限也是有规定的,如果民事诉讼需要撤诉,那么需要在法院宣判前
民事案件想撤销的,原告或者其代理人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之前,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即可,可以是书面提出也可以是口头提出;当事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
民事诉讼要撤销,则原告或者其代理人可以在法院立案受理之后宣判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撤诉是原告自立案到判决或裁定前的诉讼过程中,主动撤回诉讼请求、申请人民法院终止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原告对其处分诉讼请求的程序权利的活动。办理撤诉手续一般比较简单,只要原告提交书面申请,经法院审查没有不予撤诉的理由后,即可以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