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误诊是临床上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这种误诊现象属于“广义误诊”的范畴,而“狭义误诊”可定义为因医方主观上的过失而导致的误诊。医方是否需要对误诊而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关键看医方对误诊有无过失。对于无过失误诊,医方无需对误诊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承
医疗刑事责任从以下方面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医务人员;
非法行医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非法行医时间长,因非法行医被取缔后又非法行医的;延误病人及时治疗的;没有基本的医疗知识而冒充医生为他人进行诊疗;其医疗条件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不听有关部门劝阻的,伪造、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 主要区别就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有无过错不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同。 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则是指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离婚过错”的表现形式有: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有以上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般来说,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
有下列类别:1.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2.违法就是过错。3.做病历“文章”就是过错。在以往的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采取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方式做“文章”,阻止患方维权的现象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按以下标准判断: 1、医院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等。
离婚时一方如果因为重婚或者和他人保持同居关系的,应当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如果一方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使无过错方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应当赔偿无过错方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赔偿数额的具体确定可以双方自行协商,或者由法院依
司法实践中,对于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是没有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只有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夫妻中的一方重婚; 2、夫妻中的一方与他人同居; 3、夫妻中的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
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是指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通常的道德标准,或者侵犯对方或者不道德行为,对对方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不忠行为; 2、重婚;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4、实施家庭暴力;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