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租赁合同到期后会自动结束。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应按照租赁合同的期限归还租赁物。但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交付租赁物不是租赁合同成立的必须条件,但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以交付租赁物为租赁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租赁房屋合同没到期能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或法定解除事由达成等情形。且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未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租金可以返还,已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的租金无法返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定该租赁合同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应酌情赔偿
单务合同并不一定是无偿合同,也可能是有偿的。例如,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与贷款人达成协商一致,订立以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的合同。且有利息的借款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和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才能进行登记备案,而不是先登记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不需要提前告知,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承租人到期不续租必须提前告知出租人。但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到期不续租需要提前告知的,则承租人需要提前告知。
房屋租赁免租期可以约定在合同内,以避免后期实际履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不属于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不作强制性规定,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即可。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