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租赁合同不产生居住权,租赁合同产生租赁权,我国《民法典》规定(2021年1月1日生效),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效。没有期限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没有期限的租赁合同解除方式如下
房屋租赁合同显失公平的一般认定无效。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以及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无租赁合同房屋凭口头约定租赁成立,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已抵押房屋可以租赁,租赁合同有效。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
已抵押房屋可以租赁,租赁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有约定的,依照合同执行;没有约定此条款的,在抵押人出租房屋的行为未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同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也不与其他约定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出租此抵押房屋。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如果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期满则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再有转租权。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零元租金的租赁合同有效。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租赁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租赁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无权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因为无权处分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因为当事人无权出租,所以合同无法履行,受害一方可以要求无权出租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或者支付约定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