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
民法总则已经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对监护人的范围的规定如下: 1、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死亡的,监护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的,监护人是兄姐;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
监护人的范围有下列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父母,外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
民法总则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包括以下: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民法总则已失效,民法典中监护人的范围是: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父母。若父母死亡的,监护人范围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以未成年人为例,其法定监护人范围的规定: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失去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范围有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
民法总则规定的法人范围有如下: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
民法总则监护人的规定如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民法典在监护人的范围的规定是:以下人员可以成为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民法典在监护人的范围作出了如下规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2、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3、指定监护是其他经被监护
民法总则失效后,《民法典》中关于监护的新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