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追诉。1、持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非法拘禁;2、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或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3、非法拘禁别人,并进行捆绑、殴打、侮辱;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5、为讨债非法扣押、拘禁别人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界限: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1、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要件为: 1、客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2、主体要件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3、主观要件 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界限具体如下:第一,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后者以逼索债务为目的,以扣押“人质”作为讨还债务的手段。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以绑架的人自身完全无过错,而后者以绑架的“人质”大多自身有过错(如欠债不还),甚至有
非法拘禁罪的定义是以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非法拘禁罪的对象是别人的身体自由;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的人和有权行使拘禁权的人滥用职权; 3、犯罪的主观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行为人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一、在债务范围内进行索债的非法拘禁行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 应以非法拘禁罪论,而不具备绑架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不能认定为绑架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所谓债务为非法的,认定非法拘禁罪。 二、对于超出债务范围进行索债的非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诈骗罪的认定,依照法律规定的诈骗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