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建设工程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等。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四部分第十条第100项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工程质量引发的纠纷; 2.竣工决算时间的争议; 3.违约争议; 4.建筑材料品质的争议; 5.总包与分包的争议; 6.发票争议; 7.尾款争议。
施工项目合同纠纷的原因一般有:施工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赔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施工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装修合同纠纷;铁路施工合同纠纷以及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以下几种: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
一、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 二、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 三、仲
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出现纠纷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由实际情况来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来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3、用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法律规定,因建设工程合同引起的纠纷,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证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民诉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都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
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1、和解;这是尊重双方意愿的前提下解决纠纷的方式,如果可以用这个方式解决是最好的;2、诉讼;诉讼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3、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居中调解,通过运用说服教育来解决
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约定的仲裁地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在地。只有在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才能适用仲裁条款。有效的仲裁应当包括当事人都有仲裁的意愿,对仲裁的事项进行了约定和选定了仲裁委员会。但是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