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国际民事诉讼是含有国际或涉外因素的诉讼。具体说来,诉讼中的涉外因素主要有:诉讼当事人中有居住在国外或具有外国国籍的法人或自然人;有关诉讼的客体是发生于国外的行为,或者有关的诉讼标的物位于国外。这些涉外因素的存在常常使得一个诉讼的某些环节或行
1、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 2、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 3、它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的主要特点是:①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②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③它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
行政赔偿诉讼是特殊的诉讼形式。有以下特点: (1)从起诉条件看,在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时,要以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在一并提起赔偿请求时,通常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为违法为赔偿先决条件。 (2)从诉讼当事人看,赔偿诉讼以行政机关为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家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包括当事人的涉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项
(1)诉讼主体具有涉外性。即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原告或第三人)中有外国人。行政诉讼的原告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人;第三人虽未起诉,但也同样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有利害关系的人,他们都处于当事人的地位。原告和第三人
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平等原则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应当对其国家的公民
(一)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 (二)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被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及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四)被告只能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组织。
1、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 2、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 3、它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