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放纵走私,如:包庇、纵容或与他人串通走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涉嫌放纵走私罪的有以下情形:1、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犯罪;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损失10万元以上的;3、3次放纵或一次放纵三起及以上
刑事案件主要包括的内容具体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
放纵走私罪的刑法裁量规定在《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中,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为情节犯,必须是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才能成立本罪。
放纵走私罪(刑法第4111条),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刑事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例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的处罚。 刑事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被私人欺骗、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1、放纵走私犯罪2、放纵走私,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3、3次以上放纵走私行为,或者一次放纵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构成放纵走私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是走私行为而予以放纵,使之不受查究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