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之后还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即可。起诉的条件为原告主体适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是: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法院驳回申请,诉讼费的退费方法如下: 1、给主办法官打电话约好时间,找其签字同意退费; 2、主办法官签字后,跟主办法官询问,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 3、如果不需要主管院长签字,或者主管院长已经签字,询问财务室办理退费的时间以及财务室电话;
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行政起诉,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
关于驳回行政复议诉讼答辩状的具体格式如下。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号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住所(联系地址)_
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
行政诉讼被告的认定规则如下: 1、如果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如果是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