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外地人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有下列情况,有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
可以的。但若换国籍嫁到外国,则不能再当公务员。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但是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
是否在外省起诉离婚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生活情况来确定离婚起诉受理法院。如果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区,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到双方户口以外的地区办理离婚手续是不会被受理的。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无结婚证本的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但仅限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不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形,如果结婚证在对方手里或者丢失等情况,可以直接去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到法院起诉离婚。
居住在国外要离婚,在法院起诉: 一、在国外合法居留六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出国探亲、考察和学习),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都要向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原则上应向居所地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领结婚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
起诉离婚应当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1、起诉离婚,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的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可以。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被告所在地区跟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的,是由经居住地人民法院进行管理。夫妻某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是由原告所居住的地区管理的。假如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当原告起诉时,由原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
1、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常居住地指的是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因此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外地起诉,此时外地即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