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个人申请破产后,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法律规定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
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首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欠对方的钱暂时没办法还应该如下处理:协商、调解、保证、另行提供担保. 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延期还
债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在我国企业破产清算时,不是先偿还债权人。破产清算先支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拖欠的税款;和普通的破产债权。普通债权是最后偿还的。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需要申报债权。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的,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特别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如别除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放弃优先受偿权的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长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第一次的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债权人不能不同意破产。债务人申请破产后,法院经过实质审查,若是认为其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则会宣告破产。破产的条件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长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
一、破产清算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三、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四、到期债权的证明材料; 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