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 一、承租方的单方解除情形: 1、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的。
房屋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转租必须征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并且转租要属于正常的使用范围,不能是违法使用。第二个条件是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如果确实需要提高,提高的这一部分应当交给房屋的所有人。
房屋租赁合同作废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2、若是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作废合同自行处理。如果担心不太保险可以加盖作废章,或签订一份合同作废的协议,也可以在双方证人见证下销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签的,首先是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除此之外当事人还有另一种方式即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对丢失的合同进行补签的。因此如果当事人的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不见了可以补。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见了承租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当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这两种情形都是逾期时的法定解除合同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续签。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
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权利义务,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不得随意增设减少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续。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出租人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但仍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