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9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1)纯获利、无义务的合同,合同有效、不需权利人的追认。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认可的合同,合同生效。 (3)法定代理人明确表示不认可,不追认的合同,合
现实生活中,效力待定合同数不胜数,我国法律也相应地对效力待定合同进行了一系列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发生效力,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
效力待定合同具体如下: 一、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根据规定,有三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
效力待定的合同指的是,合同签订后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符合特定条件方才有效,否则即为无效的合同。其具体种类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无权处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
以下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与第三人订立的财产转让合同。 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履约能力、缺乏订立合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包括了: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要使这三类合同有效,相关权利人必须进行追认。而法律规定的追认方式,就包括了明示和默示这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相关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