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结婚前,夫妻婚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即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该房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具体分割方法优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起诉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都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除非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
什么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只要是领证之后,任何一方取得的新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婚后即为共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有几项列明。第一,生产经营所得这个无论是谁的生产经营手段,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个,工资
婚前买房,不一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条件:1、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2、虽然是一方出资购置房产,但是出资人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换句话说,也就是愿意将房产的一半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婚房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
婚后买房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并不是绝对的。一般认为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那么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就是男女双方通过婚内财产协议等形式明确约定是属于个人财产的,那么要尊重当事人双方
离婚后一方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当事人双方共同共有,取决于该房产是否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来购买。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能够被认定为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着平等的处理权。婚姻关系存续
婚前买房、婚后自己还贷,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产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就需要明确财产区分的首要标准。具体来说,一般情况下,对于在登记结婚之前一方就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对于
婚前购买的房子加名是不是共同财产,需要结合加名的时间以及房产的购置方式来认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后加上要另一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婚前买的房产,写的是谁的名字属于谁。但如果在婚后加名字,那么就是属于
婚前的房,婚后加名,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个人所有的房产,并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话,例如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前往房产登记机关办理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