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子女是没有义务替父母还债的。具体而言,父母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与孩子没有直接的债务关系,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父母的债务的,这个时候就有义务替父母还债了,即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由
没有义务,不能找其父母要求偿还债务。根据债的相对性,债权人只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的亲属作为无关第三人,不负有偿还责任。债的相对性是指债能够且也只能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产生拘束力。
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在外欠的债务,只要是用于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丈夫现在还不了,妻子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男方单独欠下的债务,用于个人投资或者消费的,则属于个人债务,女方无偿还的义务。
夫妻离婚,男方有债务的,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离婚后该债务也与女方有关系。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不能以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偿还责任。
丈夫在外欠债,债务和妻子不一定有关系,如果欠款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妻子事后追认认同该笔欠款的,和妻子有关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的,和妻子没有关系,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夫妻间的债务关系: 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2.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
离婚夫妻间的债务关系具体如下: 1、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原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
委托付款实际上是对合同约定的一种改变,有利于缩减债务履行进程,减少三方权利义务关系中的履行成本,有利于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 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实质改变。
虽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但也要区分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应由夫或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般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由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关系是连带清偿责任关系。 【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删】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
夫妻一方移民只要没有办理离婚证,双方还是婚姻关系,它就有效。 一方的移民行为不会影响到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只要夫妻没有去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一直在存续状态。一方移民后,其婚姻关系不仅受我国法律保护,也受移民地的保护。如果夫妻要离婚,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