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七日内送达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公告发出后60日视为送达。判决送达后,如为一审判决且未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则判决生效;如为二审判决,则送达即生效;生效判决立即进入履行期限的计算。在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立即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对于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作决定,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依法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能当场作出;并且最长不能超过二年的追究时效;情况特殊的,则延长至五年。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起诉。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的,则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可起诉。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除当场罚款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
可以邮寄送达也可以电子送达,但是电子送达要经当事人同意。。即通过邮寄方式将送达文书送达受送达人的一种方式。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送达机关如通过邮寄送达,应当将送达文书交邮局以挂号信寄出,挂号的回执为送达凭证
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未按决定履行处罚义务应招致何种法律后果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除了处罚决定书上明确了某具体时间履行外,一般均应当立即开
行政处罚听证后,除去听证的时间,行政机关一般需在九十日内出决定书。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违法事实清楚确定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如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既不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或起诉,也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在该期间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一般只有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才能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处罚是单方面行政行为,所以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但在决定下达前,双方如果达成和解可以减轻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后,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侵权人仍然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的审判程序一般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查清案件事实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后,法院才可以宣判,当庭宣判时,法院不能立即作出判决书,所以一个案件定
判决书下来后,如果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的,应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如果是执行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则应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等执行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