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为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如下: 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
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方式为: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申请应当在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处理如下:可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2.坚持依据医学原理进行科学分析的原则。3.坚持选择适用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后的15天内,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这一次的鉴定是最终的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对医疗事故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办法是: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复审,实行合议制。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处理: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鉴定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原则; 2、坚持按照医学原
对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但对第一次医疗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请求再次鉴定。但是提交再次鉴定申请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