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要领结婚证需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
结婚登记需要带以下证件:1、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带户口簿和身份证;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3、华侨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带当事人的有效护照;4、外国人去婚姻登记
登记结婚需要带以下证件:1、内地居民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需要带身份证和户口簿;2、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登记结婚的,需要带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3、华侨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带本人的护照;4、外国人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带
北京领结婚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身份证:男女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领结婚证需要带: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申请领取结婚证需要携带下列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当事人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登记离婚手续的,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办理起诉离婚手续的,应携带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相关证据等材料。
《民法典》规定办理离婚时应当携带的证据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等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现在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申请离婚之后三十日后才能够领取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