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如下: 1、受让人不同,遗赠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遗嘱的受让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2、指向的对象范围不同,遗赠对象只包括财产权,但遗嘱执行不得妨碍遗赠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 3、接受和行使方式
继承中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的法律制度;而转继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转继承人实际上享有的是分割遗产的权利,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两者发生的条件
二次婚姻家庭继子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所谓遗嘱,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对自己的财产预作处分,并在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
继母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中继承遗产有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
伪造遗嘱不是一定属于无权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伪造遗嘱不会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若当事人伪造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且遗嘱伪造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单; 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放弃的,视为
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是没有顺序的,按照遗嘱执行即可。若是遗嘱无效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是: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相关规定,受
遗产继承无遗嘱有证人,是否管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在危急情况下,即使遗产继承无遗嘱,也管用,只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人在自书遗嘱上签字与否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关键是在于遗嘱本身是否有效,如是否是被继承人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代书遗嘱是否有见证人在场等。继承人对自己遗嘱的真实性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一般是进行笔迹的比对,以确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