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是否判处缓刑,是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作出的刑罚执行方式,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的司法审判权的表现方式。司法所不同意判处缓刑,是不能够影响也无权影响法院作出的刑罚执行决定的。
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
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建议使用缓刑。但法院是否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要根据案情来具体分析。 检察院具有量刑建议权,可以建议缓刑。量刑建议权是由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的公诉人或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权作为来源
罪行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备缓刑条件就可以判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
如果你被判实刑,你就不能缓刑。实刑是指需要实际在监狱服刑的刑罚。缓刑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人,应当先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两者不能同时适用。
首先,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其次,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同时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最后,应当上法院争取缓刑,缓刑不需交保证金,但
刑事案件上诉是否能改判,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会不会改判依据实际案情而定; 2、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根据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
涉恶案件是否可以判缓刑,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以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导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涉恶,具体要看什么情况,情节比较轻微的也可能会判缓刑。对于被判处
刑事案件最轻的刑罚为管制。在我国的刑罚体系中,有主刑和附加刑之分。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而附加刑则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等。因此,在刑事案件中,最轻的刑罚就是管制。 而管制就是对罪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