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撤销房租合同需要的条件如下: 1、撤销房租合同需要填报下列内容有: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以撤销和可以变更的一种民事行为,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属于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却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条件的可以撤销:因为对合同内容有着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受欺诈、胁迫他人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若合同需注销或变更,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
可撤消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定情形下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亦可以不撤销继续履行该合同。当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属于可撤销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亦不例外。 1、 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
销售广告是能够成为合同内容的。 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的资料都是作为要约邀请,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且有严重影响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子价格的确定,要视为要约。 解释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有下面几点区别: 1、适用条件不同:如果出现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合同订立明显不公平、一方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意愿订立合同这三种情况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而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了:当事人协商
房屋赠与合同,如果涉及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当然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就包括了:1、一方存在胁迫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2、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3、赠与合同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4、赠与合同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不是可撤销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非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该项代表行为发生法律效力。换句话说,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对法人能够发生效力。这主要因为,设立法
可撤销合同有下面三点特点: 第一,可撤销合同不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思就是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的内容不符合合同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当事人可能因为某种原因签订合同,而非自愿,比如受到胁迫欺诈、由于重大误解或者乘人之危而被迫签订合同,这时候,
可撤销合同指合同因为缺少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无效力,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有无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只是法律赋予一方享有撤销权的权利。合同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 当出现一方以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撤销合同的法定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可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时履行; 2、预期违约。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
可撤销合同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不变期间,一般不发生中断、中止或延长的问题,其所消灭的是实体权利。《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