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城市房屋拆迁的种类: 1、就是否拆迁人自己实施拆迁而言,拆迁可分为自拆和托拆两种。自拆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自行组织拆迁。托拆是拆迁人委托具有拆迁资质的单位实施拆迁。 2、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是否达成和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言,拆迁可分
房屋的拆迁补偿与户口人数没有多大关系,通常是按照面积来计算补偿金额,目前与户口人数有关系的只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具体的土地征收补偿是按面积计算还是按户口数计算,除法律的相关规定外,还将受到地方政策的影响。
拆迁房屋纠纷分配应先确定分配资格,再合理分配。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
房产拆迁纠纷的处理类型: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
房产拆迁纠纷的处理类型包括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在产权证登记、注销、变更等方面的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种纠纷主要是由于争议房屋的共有、共同使用和租赁关系的存在而引起的。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一般发生在公私房屋的出租人
房产拆迁纠纷的处理类型: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
有纠纷房屋拆迁办房屋不会拆。房屋产权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对于拆迁补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时间内如果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补偿的决定规定的时间内不开始搬迁的,由做出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市县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