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关于子女监护人的规定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2、父或者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3、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
儿童监护人的责任有: (一)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二)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 (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指定监护人的责任有: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主体必须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所以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必须从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产生,不得在法律规定的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外确定监护人的,协议监护无效。对于未成年人,协议监护只限于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剥夺或变更监护人的监护权。法院进行审理时有如下情况: 1、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2、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
监护人的相关规定具体有: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2、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
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监护人的责任有: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
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主要有协议和指定监护人这两种方法。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指定监护是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指定监护适用的条件是监护人对承担监护责任有争议。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
对老年痴呆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