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法定监护人的认定办法: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父母,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话,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在我国法定监护人是不可以放弃监护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作为法定监护人,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
想要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现有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即可。 监护人有下列情况的,在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申请下会被剥夺监护权: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可以是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具体如下:监护人一般应由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辩护人的权利包括: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卷宗材料;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等。
辩护人的权利如下: 1、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7、经被
辩护人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民法典》规定,以下民事主体可以担任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具体是指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指定监护是由人民法院按照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