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3、变更登记申请书; 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等其他文件。
股东名称变更需要工商变更。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名称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新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变更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等等。
公司名称变更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
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员身份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名称合法适用的证明; 3、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以下这些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
一般情况下,变更公司名称要提供以下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核名通知书、网上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公章、法人及股东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产权证明、核名通知书、股东名录、董事、经理、监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供的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需要提交的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