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减刑后所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法律规定实际服刑时间不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减刑幅度累计最多4年,但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性没有,因为,只有到服刑的监狱后才可以开始计分,计分累计达到一定的标准,监狱就会向市一中院或二中院提出减刑建议,原判八年没有特殊表现减刑的幅度一般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
减刑幅度为: 1、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3、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
1.如果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2.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通过贿赂等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
如果在监狱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的,最多可以减刑二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
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服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如果已经判刑了就不能保释了。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
被判处无期徒刑,一般是不少于13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无重大违规的,在服刑两年后开始减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无期徒刑减刑有如下情形,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有期徒刑的最低刑期是多久应视情况而定: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有期徒刑最少为六个月。对于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或者其他判决短期有期徒刑的情况,经常在法院宣判后,犯罪分子就被立即释放,这是因为,在判决前犯罪分子被刑事羁押的,每羁押一日,就可以折抵一日刑期。 例如,犯罪分子自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