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责任内容是 一、对足额出资股东的民事责任 1、法理分析 从股东之间的关系来看,股东之间为设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章程具有合同的性质,每一位缔约人都负有依照约定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或没有适当履
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就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东名册一般是股东出资后置备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
股东自记载于股东名册时,就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而股东名册一般是股东出资后置备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
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代持股协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当认定该协议有效。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可以依法转让股权。
可以对外转让股权。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受此限制是为了保障公司的人和性。
可以对外转让股权。不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在已到期的出资义务下,股东及股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与实缴制无异。 而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情况下,股权受让人无论是否知情均应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仅善意情况下可以追究股东的违约责任。
必须是股东有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产生债务或者损失的才让股东承担责任,具体有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等。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公司法》第172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
股东股权转让的限制包括:股东转让给第三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他。
持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提临时提案;提股东代表诉讼。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