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定结婚条件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自愿,且不得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 二、离婚的法律行为。 即配偶双方
婚姻利害关系人有: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近亲; 3、以禁止结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能申请终止收养关系公证: 1、收养人与有行为能力的收养人一方不同意; 2、无行为能力的收养人生父母一方不同意; 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一方患病,不能自理; 4、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依靠被收养人维持经济生活; 5、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被收
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有以下六种: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
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婚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相关规定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普遍认同一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
侵权关系的种类按不同划分标准,可以分为下列几类: 1、按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2、按侵害对象可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4、按行为性质可分为积极侵权行为
同居关系的种类有: 1、一方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而与另一方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 2、男女双方未婚均无配偶共同居住; 3、男女双方都有配偶而共同居住。
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