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1
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设立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而对于理性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冷静期会使双方更有充裕的时间再次反思离婚决定的正确与否。如果涉及到双方已经就离婚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设置冷静期的。
民法典的离婚冷静期时间有30天。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指立法在坚持离婚自由原则下,为避免夫妻当事人轻率离婚,而在离婚程序中设置的夫妻任何
1、离婚冷静期一般是三十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撤销离婚申请; 2、从向婚姻登记机构递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在冷静期到期以后是不能自动拿到离婚证的,如果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会按照撤销离婚登记处
法定的离婚冷静期有一个月。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30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天就是离婚的冷静期,夫妻双方可以冷静的考虑是否应该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时间是三十日。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在规定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30天,即双方到离婚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等待30天,期满后双方应当在30日内再次到离婚登记处申请发放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