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当事人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处理结果不服可以申请工伤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起诉。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工伤认定不受理经撤销后,应当补正缺失的材料,重新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
劳动者受伤之后一般都会去申请工伤,但是,申请工伤不代表就是认定工伤了,还需要经过劳动局的审核。对劳动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对于工伤认定超
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可以自行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不予认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如果工伤认定未能提交足够的资料,在行政机关发出更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更正的,不予受理; 2、工伤认定机关除特殊原因外,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决定拒绝接受申请的工伤认定;
如果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却不予受理,那么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对法律规定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于起诉条件的案件应该通知当事人在一周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该尽快作出裁定书,便是此案件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