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院多收诉讼费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其退还多余的诉讼费;如果法院不退还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纪检委进行举报。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院多收诉讼费可以去上一级法院进行举报或到纪检委进行举报。诉讼费用通常是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
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根据法律规定,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对于当事人与他人因合同事由所产生的纠纷,我国人民法院就诉讼费用向其进行收费的标准为: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
非法收入是指单位或个人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而取得的财物·如用非法倒卖物资、买空卖空、转包渔利、居间牟利、弄虚作假、骗钱牟利、坐地分赃等手段攫取的非法收入。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学校接受的捐赠收入是属于非税收入。根据相关规定,以各级政府、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按规定上缴财政。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按规定交纳其它诉讼费用。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在提起反诉之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