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有义务维修房屋,出租人应当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损坏是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是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则出租人可以免责;出租人可以负责维修,但应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房屋漏水房维修基金提取条件有: 1、专项维修基金足额归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使用范围; 2、公用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保修期限届满; 3、涉及物管区域或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同意。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房屋保修期的规定如下: 1、房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等保修期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在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但是如果因为承租人错误使用或者人为故意造成损坏,应有承租人负责费用。
房产证的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收取如下:契税按照成交价的3—5%的比例收取,维修基金按购房款2-3%的比例或者参考总房价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收取。
去交契税和房屋维修费都带的材料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套房证明或二套房证明;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等。
1、根据住房出售有关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 2、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按购房款2-3%的比例计算,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一、维修基金没有了怎么补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