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状后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注意要准备好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一系列证据,如果有必要,要聘请专业的律师。
对严重的监护侵害行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由检察机关书面建议当地民政部门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以此启动撤销监护权之诉。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被追认前; 2.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被追认前; 3.低价处分其财产债权人受损; 4.显失公合同; 5.基于胁迫的合同; 6.基于欺诈的合同; 7.基于欺诈实施行为; 8.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需要的条件: 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3、债务人主观上须有“恶意“;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5、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所以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
不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1、因债务人与第三人的重大误解合同致债务人损失,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债权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2、效行为自始无效,无撤销的必要; 3、事实行为不得撤销,如债务人对财产的抛弃; 4、以劳务、身份为目的的行为不得撤销;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成立的条件: 1、客观要件。 (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
反诉是不能行使撤销权的,反诉已经是在民事诉讼的第二次诉讼了,就不可以行使撤销权了。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
享有撤销权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但如果合同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的主观故意,且其订立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以外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遭受实际损失的,该第三方也具有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