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一种侵犯财产型犯罪,是指行为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违法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一般挪用行为的界限: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特定款物的所有权和特定款物的专款专用制度;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则必须是用于救灾、抢险、移民等特定用途的款物,包括钱和物;后者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拥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的主体为公安机关。行为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条件: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特定款物的管理单位,个人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国家财政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实施了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
挪用公款的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有: 1、主观目的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观目的是将特定款物移作他用,用后归还。贪污罪的主观目的是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改变财产所有权, 2、侵犯客体不同,前者既侵犯财产
挪用公款罪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减刑: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规定如下: 1、挪用特定款物罪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3年以下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额度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具体定罪如下: 1、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即行为人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将公款移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