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由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条件: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被逮捕了就是被关押在看守所。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是将嫌疑人、被告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关押在看守所。
逮捕以后属于羁押状态。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从被拘留到检察院批准逮捕,最长时间为三十七日,其中,公安机关拘留最长时间为三十日,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时间最长为七日。已经被拘留三十六日,不能判定检察院是否会不批捕
抓进看守所不是小事!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并对案情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递交不予逮捕的书面法律意见等。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经过阅卷,获得侦查机关所指控
1、公安机关的逮捕行为是不算作羁押的,羁押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之后,对其进行人身自由限制的状态。 2、相关法律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
具有逮捕权利的机关是公安机关,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下达逮捕书,公安机关便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据此,具有批准权或决定权的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审查和侦察时,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便可以批准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逮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针对的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不逮捕的案件中,可能犯罪嫌疑人涉嫌的是轻罪,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但是如果要适用缓刑,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期限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则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七个月。当刑事案件结束侦查,进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后,则逮捕羁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最长是两个半月。加上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