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夫妻单方买房是否算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一方单方面买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房屋仍然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屋只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也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婚前和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因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婚前拆迁房,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一方婚前就已经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产生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论是在婚
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没办法还清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当事人协议进行清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则让法院判决。 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
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话,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存续期间以外的时间取得的话,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第三人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财产取得的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程序为: 1、当事人双方应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双方已经草拟好财产公证协议书,到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财产公证手续;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并填写公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是登记在双方名下,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买房一般房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婚后一方以婚前的个人财产来购买房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并不是女方婚后购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买房,那么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第一就是女方使用的是女方个人婚前的存款来买房,并且是全款买房,还把房屋登记在
女方在婚前已经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女方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了房产。同时,该项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这时候就算双方之后登记结婚,这项婚前财产也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的缔
婚后一方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定。如果是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无论房屋是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那么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如果是使用的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来全款购买房屋,并且也只登记在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