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清算债权是按照以下顺序进行的: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
公司破产清算的范围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以及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公司破产清算费并不统一固定,都是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且公司破产清算费用是指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首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其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
破产清算后当然要还债。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子公司破产清算,其所欠债务一般由子公司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子公司的股东有抽逃出资和资产的情况,则该股东要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反之,股东依法不承担偿还责任。
破产清算期间能离职,一般情形下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但是若是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2)组建清算组; (3)接管破产企业; (4)处理善后事宜; (5)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清偿债务; (7)报告清算工作; (8)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9)追究破产责任; (1
公司破产清算的一般周期在一年以上。《破产法》规定,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并且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