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不是。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仅有签字可以算担保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可以的。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4、《担保法》第19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份担保单担保人可以分开签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住所变更、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3,担保人签字也是需
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成立的前提是采用书面形式或约定的方式。口头保证没有证据显示,不承担任何责任。
只要担保人签字,就视为认可。当然也需要看是如何表述的。
1、已经签字表明对于所签内容已经清楚,因此算担保人。 2、经签字表明对于所签内容已经清楚,因此算担保人。做担保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的责任比较小,只有在债务人经过审判和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以下情形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没有财产可以进行执行还款;债务人申请破
一般情况下,如借款人已还清贷款,则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有担保责任了。如果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具体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的保证,若是一般保证则需要到借款人确定不能偿还之时才会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若是连带责任的保证,则贷款机构能可以
借条上是可以写上担保人的。除了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并且由担保人签字之外,还应当写清楚担保人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担保的期限。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是按一般保证来处理。目前诉讼时效已经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