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有以下分割财产的典型问题: 1、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是否也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没过户的能否撤销赠与;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夫妻双方的住房是按揭房屋,离婚时应当如何进行分割等
1、如果夫妻双方的住房是按揭房屋,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离婚时应当如何进行分割? 2、夫妻之间赠与房产也需要像普通人一样办理过户手续吗?没过户可以撤销赠与吗? 3、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
离婚婚前财产问题原则上是无需要解决的,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为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按照夫
如果在离婚调解书里确定了财产分配的方案,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另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调解书中包含给付内容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反悔的,需根据以下情形分析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书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说明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说明是
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婚前财产公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 (3)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格,其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
离婚案原告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原告和被告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然后正文部分写明离婚纠纷的有关事项和诉讼请求,然后附上相关证据。
婚前离婚财产问题的解决方式: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或且该财产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婚前财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反之,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诉讼应注意问题: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 (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