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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传票送达的方式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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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送达 收件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送达的,视为直接送达。公检法机关送达诉讼文书,一般应以直接送达为原则。对传票、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具有较为重要的法律后果的诉讼文件,通常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对调解书就不适用留置送达,因为调解必须自愿,而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书说明当事人“不自愿”。 3、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只适用以下三种情况: (1)收件人是军人的,应当通过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门转交。 (2)收件人正在服刑的,应当通过所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转交。 (3)收件人正在接受劳动教育的,应当通过劳动教育单位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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